你好,今天是
当前类别:首页  最新动态

关于开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“立德树人好老师”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09-19   来源:工会网    浏览人次:2032

各分工会:
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、省、市教育大会精神,贯彻落实教育部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,集中展现新时代广大教师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爱岗敬业、教书育人的精神风貌,号召广大教师承载起传播知识、传播思想、传播真理,塑造灵魂、塑造生命、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,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坚守者和先进思想的传播者。结合我院实际,经研究决定,开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“立德树人好老师”评选表彰活动,并在此基础上优先推荐参评浙江省、宁波市先进个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
一、评选对象

“立德树人好老师”的入选者应是学校在册在岗的教职员工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“立德树人好老师”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政治立场坚定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、管理、服务工作全过程,热爱教育工作,无私奉献,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。工作三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。

1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、精湛的技术技能。知识功底扎实、教学能力过硬、教学态度勤勉、教学方法科学;坚持一线教学工作,教书育人成果显著。

2潜心指导、培养学生,带领学生团队参加技能竞赛,为社会服务等工作上取得突出成绩。

3热爱学生,平等对待学生,尊重学生个性,理解学生情感,包容学生的缺点和不足,在班主任、辅导员岗位工作出色。深受学生的爱戴。

4热爱学校、热爱教育工作,立足岗位为学生服务,自觉践行育人职责。

三、评选程序 

1各分工会在全面考量的基础上,推荐参选教工2-3名。

2学校成立评选工作小组,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参选人材料并遴选出候选人。

3在校园微信公众号上由师生对候选人进行投票评选。

4经综合考察和参考网络投票结果,报校党委审议,最后评选出10位第“立德树人好老师”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请各分工会高度重视“立德树人好老师”的推荐评选工作,深入走访师生了解情况,发现细微处的感人事迹。同时严把推荐集体讨论决定关,坚持公平、公正,真正把师德修养高、示范作用好的教师推荐上来。

2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立德树人好老师推荐表》必须实事求是填写,表内填写500字的简要事迹材料,同时附详细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。

3各分工会请于12月30日前将推荐表、材料等材料电子稿发工会倪萍老师,667666。

 

工会、宣传部

2021年11月22日

公告附加如下:

附件1-宁波职业技术学院“立德树人好老师”推荐表.doc

  打印本页 | 关闭窗口

版权所有: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   2006.09.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