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“诗意中国梦,咏诵爱国情”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诗歌朗诵会的通知
各工会、分团委(团总支):
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,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,激励和动员全校师生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学校党委组织部、工会、团委决定联合开展“诗意中国梦 咏诵爱国情”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诗歌朗诵会活动。现将具体活动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诗意中国梦 咏诵爱国情
二、活动对象
全校师生
三、举办单位
主办:党委组织部
承办:工会、团委
四、活动时间、地点
1.活动时间:2019年9月26日(彩排时间9月24日)
2.活动地点:联盟大厦报告厅一
五、活动内容
1.本次诗歌朗诵会以配乐诗朗诵为主要表演形式,作品参演人数不限,朗诵形式多样,可单人独诵、多人领诵、集体朗诵,也可适当增加表演形式,配以音舞诗画等。
2.作品内容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紧紧围绕迎接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、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主旋律,能够展现爱党爱国情怀、党员风采,能够引起强烈共鸣,鼓励朗诵原创作品。单人独诵时长在3至5分钟,多人领诵、集体朗诵时长在5至7分钟。
六、作品报送要求
1.每个分工会须报送一个作品(师生作品均可);
2.9月 19日(周四)16:00前将电子版材料(附件一朗诵作品信息表、诗歌文字稿、朗诵背景音乐、视频等素材)发送至校团委,联系人:王欣,联系方式:1936,电子邮箱:gqtnbpt@163.com,邮件命名格式:诗歌朗诵会+分工会+作品名称;
3.参演团队于9月23号(周一)下午到校团委办公室(东7号楼107)进行抽签,以抽签形式决定上场顺序。
七、奖项设置
本次诗歌朗诵会邀请专家评委评选出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。评分原则:评委按照《评分标准》评分(详见附件二)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参演团队的最终得分。